被继承人赵艳萍取得位于扎兰屯市兴华办青松居明月花园小区P区40号楼3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2019-0012701号
被继承人赵艳萍于2023年6月12日去世,根据人申请王孝昌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继承人为:赵成林、高桂兰、王孝昌、王亮。赵艳萍的父亲赵成林先于被继承人去世,母亲高桂兰、儿子王亮放弃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赵艳萍名下的房产由配偶王孝昌继承。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被继承人赵艳萍名下遗产由王孝昌继承,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给予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
扎兰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6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