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中小学、职业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全区教育系统“校园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全区校园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方案》文件内容和市委、市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决定成立检查组,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和校园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5日至9月30日。
二、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询问等方式。
三、检查组组成人员
第一组:
张涌生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如月 市教育局督导室副主任
孟祥军 市教育局行政办负责人
郑文礼 市教育局督导室专职督学
检查校(园):特殊教育学校、第三中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六中学、第七中学、第一中学、第二中学、职业高中、春苗幼儿园、凯华幼儿园、金帆幼儿园、爱祺乐中心幼儿园、伟航优童幼儿园、启蒙幼儿园。
第二组:
李冰瑶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新宇 市教育局幼特教股
梁多森 市教育局督导室专职督学
检查校(园):市幼儿园、第二幼儿园、道东小学及附属幼儿园、达斡尔民族学校、大河湾农场小学、大河湾学校、前进小学、成吉思汗中心校、成吉思汗中学、所在乡镇民办幼儿园、天真幼儿园、小贵族幼儿园、育林幼儿园、育星幼儿园、童童幼儿园、国泰幼儿园、金星幼儿园。
第三组:
卜 佳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明丽 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副股长
朴久荣 市教育局督导室专职督学
孙鸿超 成吉思汗镇红旗小学教师
检查校(园):纸浆街小学、繁荣小学、团结小学、红旗小学、雅尔根楚学校、中和学校、库堤河小学、蘑菇气中心校、蘑菇气中学、所在乡镇民办幼儿园、苗苗幼儿园、彩虹幼儿园、汇鑫小博士幼儿园、童真幼儿园、萌芽幼儿园、美扎兰幼儿园。
第四组:
戴泽涛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谷训伟 市教育局安全办科员
邢 爽 市教育局成职教负责人
张福民 市教育局督导室专职督学
检查校(园):三合小学、关门山学校、洼堤学校、哈多河学校、浩绕山学校、柴河学校及附属幼儿园、萨马街学校、所在乡镇民办幼儿园。
第五组:
佟海峰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晨 市教育局监审室负责人
魏旭东 市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
林佳祥 市教育局督导室专职督学
检查校(园):实验小学、文化小学、正阳小学、兴华小学、鄂伦春学校、哈拉苏小学、卧牛河中学、卧牛河小学、职高分校、所在乡镇民办幼儿园、新童星幼儿园、育才学校附属幼儿园(四所园区)、华蒙幼儿园、金色阳光幼儿园。
四、检查内容
(一)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按照要求落实陪餐制度;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虚假招标投标、违规确定校外配餐企业、简单外包、以包代管情况;是否及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校园饮用水是否建立定期检测并公示结果制度。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情况。
(三)食品原料采购情况。核查学校和供餐单位是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和食品抽样检测台账;是否存在采购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情况。
(四)食品加工场所及过程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是否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关键环节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明厨亮灶”和“互联网+明厨亮灶”落实情况;是否鼓励家长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是否存在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及四季豆;风险菜品是否出现在学生餐菜谱内;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食品留样工作是否规范。
(五)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安全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学校开设的小卖店、超市或饮用水售水机等相关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规定。
(六)食堂从业人员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犯罪记录、精神疾病,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准入资质;是否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期间是否落实着装和个人卫生要求;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各类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核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八)安全常规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及时修订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制度、预案;是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是否按照不同学段学生特点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是否有效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是否每月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是否建立了校园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校园安全事件。
(九)护校安园工作落实情况。一键报警装置是否好使;校园监控是否达到90天;校园安全管理重点部位巡查记录是否全覆盖;消防用井、饮用水源、垃圾房等是否上锁并有监控;门禁系统和磁吸门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对安防设备进行维护和培训并有记录;是否建立保安档案和临聘人员档案。学校围墙是否采取防攀爬措施,高度(含滚刺网等防攀爬设施)是否不少于2 m;门卫室(传达室)与外界相通的窗户,是否安装金属防护窗;是否配合属地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展每月一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十)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是否每月开展校内外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整改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建立台账(三清单);
(十一)消防安全整治情况。门窗设置是否影响逃生或救援;消防疏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维护并有记录;是否有防火巡查记录;是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十二)防范学生欺凌落实情况。是否建立防范欺凌治理委员、制定预案;是否建立疑似欺凌滚动排查台账(严禁出现没有现象);是否有疑似欺凌和受欺凌学生的帮扶措施并有记录;是否贯彻落实《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
(十三)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及时修订防溺水机构、预案;包联提醒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召开防溺水会议;致家长一封信是否100%发放回收且回执为本人签字。
(十四)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校车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车辆档案是否齐全;是否开展演练;交接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开展司机照管员警示培训;是否随意调换驾驶员;校车卫生是否干净;是否分开设置学校人行出入口和机动车出入口;是否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十五)考试安全落实情况。是否建立考试安全机构、预案;是否开展考试安全教育;乡镇学校是否有翔实的考生住宿和乘车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按照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文件要求和市安委会对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在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全力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食堂财务管理和校园安全全覆盖检查工作。
(二)全力整改落实。各校要紧紧围绕专项检查内容,对检查组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需要整改时间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高效推动整改落实。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校(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掩盖问题,如发现类似情况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杜绝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安全管理工作量化积分分类管理细则
2. 学校食堂考核评估验收评分细则
3. 学校食堂伙食费收支检查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