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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30116071151/202305-00023 组配分类: 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
发布机构: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扎政字〔2023〕29号
成文日期: 2023-05-26 发布日期: 2023-05-26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印发《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1:17 来源:扎兰屯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驻扎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健康扎兰屯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掌握健康技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提高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推动健康扎兰屯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中7大项指标具体内容,突出优势、补足短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建成区7个街道办事处为重点,各乡镇、村按要求逐步创建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卫生乡镇、村。各单位以达到国家标准为基本遵循,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创建高质量国家卫生城市,使群众满意度和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二)工作任务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创卫办、各街道办事处)

(2)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设置合理,人员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责任单位:人社局、财政局、卫健委、市委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单位创建,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责任单位:卫健委、创卫办、各街道办事处)

(4)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理念贯穿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积极开展全域卫生细胞、健康细胞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卫健委、创卫办、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责任单位:市创卫办、各街道办事处)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6)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责任单位:卫健委、融媒体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7)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卫健委、教育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8)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间操制度。(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广电局、卫健委、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9)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禁止一切形式烟草广告,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戒烟。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无烟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建成比例≥90%,有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责任单位:卫健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3.市容环境卫生

(10)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整洁、完好,运行正常。垃圾桶(箱)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分类标志统一规范,满足垃圾分类要求。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无卫生死角。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及时进行保洁,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筑工地管理到位、卫生整洁、规范围挡,建筑垃圾规范运输处理。(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1)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设施和招牌的高度、大小符合规定标准,不遮盖建筑物外观轮廓,不影响建筑物本身和相邻建筑物采光、通风,不造成光污染。建筑玻璃幕墙的可见光反射比及其对周边建筑和交通的影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

12)加强绿化工作,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公园绿地面积,强化绿地管理。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13)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完善,生活垃圾、粪便分类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实现密闭化、规范化,生活垃圾、粪便及时清运。窨井盖完好率≥98%,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

14)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责任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

15)积极推进厕所革命,公共厕所设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数量充足,干净整洁,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主次干道、车站、医疗机构、机场、2024欧洲杯下注平台_澳门现金网-官网、集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公厕设施不低于二类标准。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住建局)

16)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农产品市场布局合理,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科学设置经营区域,实行生熟分开、干湿分离;兼营零售业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做到批发与零售业务分区域或分时段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设施设备应符合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要求,应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环卫设施齐全、干净整洁。市场活禽销售区域应相对独立设置,实行隔离宰杀,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逐步实现市场无活禽交易。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要结合实际预留消杀防疫空间。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流动商贩管理规范。无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农科局、公安局、卫健委、城管执法局)

17)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饲养畜禽和野生动物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居民文明规范饲养宠物,畜禽粪污得到有效处置。各类集贸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及动物交易市场无非法交易和宰杀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科局、城管执法局)

18)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推行垃圾分类,垃圾及时清运,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单位: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19)城乡结合部建有配套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设施和充足的垃圾收集站(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公共厕所等设施。卫生清扫保洁及时,日常管理规范,垃圾及时清运,普及卫生户厕;道路硬化平整,主要道路配备路灯。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0)加强铁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无露天堆放的彩钢瓦、塑料薄膜、防尘网等轻飘物品,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无倾倒垃圾、排污等现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各街道办事处)

4.生态环境

21)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空气质量良好或持续改善。无烟囱排黑烟现象,无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现象。排放油烟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3)区域环境噪声控制良好,声功能区夜间环境质量达标。(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4)各级水环境功能区全部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水质不低于五类。无乱排污水现象,无黑臭水体。(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2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辖区内重点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责任单位: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

26)辖区内应建有符合条件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各类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应满足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置需求。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对确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地区,医疗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设施自行处置。医疗污水收集、处理、消毒和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要求。(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卫健委)

5.重点场所卫生

27)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责任单位:卫健委)

28)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

29)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责任单位: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

30)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责任单位:教育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31)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单位:卫健委、工会)

32)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公共客运汽车、出租车、飞机客舱,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33)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依法报告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事故信息。(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水利局、住建局)

34)加强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作坊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无制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35)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

36)辖区内积极推广分餐制和公筷制,大力倡导“光盘行动”。辖区内无贩卖、制售、食用野生动物现象。(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公安局)

37)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供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采样点选择、检验项目和频率符合相关要求。(责任单位:住建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

7.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

38)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责任单位: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

39)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卫健委)

40)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责任单位:卫健委)

41)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残联)

4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卫健委、人社局、编办)

43)推动机场、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责任单位:红十字会、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屯站)

4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责任单位:卫健委、公安局)

45)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责任单位:卫健委、财政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能力。在保证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5%或持续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目标值为9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小街小巷改造工程。做好道路维修工作,结合棚户区改造工程,加快小街小巷的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速城市公厕建设。进一步加大水冲式公厕建设投入,采取选址建设、规划配套建设、设置移动公厕和开放临街商服单位厕所等办法,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冲式公厕比例。(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4.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管理。改造提升现有垃圾容器和垃圾收集车,增设城区及居民区内密闭式垃圾容器,使全市居民区内生活垃圾全部达到密闭化收集,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5.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着手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落实好清扫保洁制度,机械化清扫保洁覆盖面80%。(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

(二)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加大整治占道经营工作力度,取缔无证商贩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各类违章占道行为。规范场外市场和早夜市经营摊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彻底解决场外市场“脏乱差”的问题。(责任单位: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2.落实好“门前”责任制,加强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广告牌匾监督管理,按照亮化、美化、规范、统一的标准、要求和期限设置广告牌匾。(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加大打击小广告工作力度,加大对张贴、喷涂办证类、治病类、招工类等广告”的查处频率和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局)

(三)强化集贸市场管理

要合理设置摊位,按品种划定功能区域,并在不同区域做明显标志,防止交叉污染。合理配备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垃圾日产日清。强化摊位卫生保洁措施,整齐摆放货物,取缔摊外摊、占道经营和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安装防蝇、防尘设施,取缔露天加工制作直接入口食品。要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定期宣传卫生知识,公布卫生检查检测情况。(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四)深入开展“六小”行业卫生达标整治

认真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落实管理措施,“六小”行业卫生全部达标。对卫生不达标的“六小”行业予以限期整改或取缔,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责任单位: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加强城市交通秩序管理

整治行人及车辆交通秩序,加强行人道路交通管理,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体和车内设施卫生管理,加强城区公共汽车停车站点卫生管理。(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

(六)开展城乡结合部卫生专项整治

加大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力度,扩大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覆盖面,做到环卫设施完整,垃圾日产日清,城乡结合部环卫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消除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兰屯市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组织机构,把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市创卫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创卫办)设在市卫健委,负责创卫的日常工作。

1.市创卫办要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对创卫工作出现的重点和难点工作进行协调解决,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联络员,报市创卫办备案,全程负责创卫期间部门间的联络工作。

2.市创卫办为日常工作机构。抽调市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水利局、公安局、农科局、各乡镇、街道等单位精干人员组成,抽调人数按实际任务量确定。在创卫期间,市创卫办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调度各责任单位及专项推进组,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和专项推进组阶段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简报等。创卫周期结束后,市创卫办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卫成果。

(二)加大投入,保障有力。要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投入力度,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结合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重点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对于日常管护、保洁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要列入年度预算,逐年予以安排落实,建立完善的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和巩固治理体系财政经费保障机制。

(三)加强宣传,全民参与。在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和义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街道办事处要在各社区庭院设立固定宣传板、宣传栏,各部门要在室外设立固定创建标语,各大商场、农贸市场、宾馆、医院、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要在室内悬挂横幅、固定性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公共卫生、个人卫生和预防疾病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细化目标,分步实施。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按照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由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七大项45小项,分别制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细化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分步实施。

(五)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所分担的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任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突出问题,明确思路,找准症结所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重点突出、任务明确,确定整改完成时限,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六)加强督导,定期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使工作落实到位。市政府督导组将对各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现象,或未按时限、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七)奖优罚劣,严格考核。对如期达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期达标的单位追究相关责任。各单位对各自承担的创建工作指标,要定期进行自检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活动,做到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推进创建工作上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启动及申报阶段(2022年3—4月)

1.建立健全创卫组织机构,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启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卫工作。各单位根据创卫工作方案,提出实施计划或方案,组织本单位落实创卫工作。

2.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评估,做好申报工作。广泛开展调研,论证我市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评估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完成、报送申请报告和创卫工作的有关资料。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5—12月)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针对存在问题和差距,全面开展创卫专项整治活动。在该阶段内,要确保城市卫生、管理的各个方面基本接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三)模拟检查巩固提高阶段(20231—12月)

1.组织模拟检查(20231—6月)

对第一、二阶段的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地检查和评比,找出差距和不足。针对第一、二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活动,要求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2.迎接呼伦贝尔市爱卫会的检查验收(7—12月)

迎接呼伦贝尔市爱卫会的考核检查,针对考核检查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再次动员开展整改活动并进行跟踪督办。

(四)自治区评审和命名阶段(2024年1-12月)

1.接受自治区爱卫会的调研、暗访和评审。

2.期间做好国家暗访抽查相关准备,国家按一定比例进行暗访抽查,不合格的,直接一票否决

3.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附件: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扎兰屯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    王    波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吴忱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姜君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岩岭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卢亚光    市政府副市长

韩志立    政府副市长

尹晓辉    市政府副市长

王柏奎    市政府副市长

夏连昱    扎兰屯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

    员:   张       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成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宇昆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宋玉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明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高文彬    市委编办主任、事登局局长

陈志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曲作文    市发改委主任

       市工信局局长

李德明    市财政局局长

王   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扎兰屯市分局局长

钱海军    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韩   霖    市民政局局长

梁   旭    市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佟荣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张涌生    市教育局局长

朱瑞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彦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玺庆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郭晓    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晨阳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宋文刚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曲安宏    市妇联主席

刘凤宏    市残联理事长

霍灿柱    市工商联副主席

张修治    共青团扎兰屯市委员会副书记

张志文    市总工会副主席

刘艳伟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杜  强    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春会    正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李  明    繁荣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董俊庆    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战彦军    铁东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姜人和    兴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冯旭娟    河西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边喜臣    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

敖锦生    卧牛河镇党委书记

李   强    成吉思汗镇党委书记

孙盛传    蘑菇气镇党委书记

张立国    哈多河镇党委书记

敖日格乐  中和镇党委书记

金浩强    浩饶山镇党委书记

周   勇    马街鄂温克民族乡党委书记

崔丽红    洼堤乡党委书记

王乃梁    达斡尔民族乡党委书记

刘晓伟    南木鄂伦春民族乡党委书记

陈良田    大河湾镇镇长

袁吉庆    柴河镇镇长

贾长亮    市疾控中心主任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宋艳杰    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主任

       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陈   鑫    城市环境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刘国成    扎兰屯民航机场公司总经理

云大勇    齐齐哈尔车务段扎兰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对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研究确定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相关决策;协调解决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卫办)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创卫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舰(兼),副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成龙(兼)。创卫办抽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教育局、工信局、水利局、公安局、农科局、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城环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单位精干人员组成。创卫办职责: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调度各责任单位及专项小组,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督办各责任单位阶段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通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起草、印发有关文件、通报、简报等。